星报讯 地处皖南山区的泾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国家每年都安排大量扶贫资金支持老区经济建设。日前,宣城市泾县汀溪乡红星村村民向本报反映,该县扶贫局挪用了上级拨付给他们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扶贫款。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记者随即赶赴泾县进行了调查。
红星村地处深山,没有路,村民称,上级安排100多万元扶贫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分两年下拨。村民代表高泽民等村民反映,2012年安排54万元,但实际到村只有45万元,2013年安排50万元,实际到村只有20万元。
村民说,他们到乡里去问,乡里一名工作人员称是政府在往上报的文件中将“桃山村民组”的“桃山”打成了“桃岭”。
村民称,他们在乡政府看到了文件,除了乡政府说的一部分扶贫款“错”给桃岭村了,还有一部分扶贫款给“绿环兰香”等茶叶公司了。
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泾县扶贫局局长程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拿出了汀溪乡的两份文件。在这两份文件里,记者留意到,村民们反映的“茶叶公司”和“桃岭村”的项目均名列其中。在2012年和2013年的“扶贫项目计划报告”中,拨付4万元扶贫款给“小坑兰花专业合作社”用于“改善办公条件”等;拨付8万元扶贫款给“绿环兰香”茶叶公司“修建砂石路等”;拨付8万元扶贫款给“观音阁兰香合作社”用以“建办公厂房”等。
记者随后采访了泾县纪委监察局,该县纪委常委王鸣志表示,接到村民的反映后,他们经过调查,认定汀溪乡将本属于“桃山”村民组的扶贫项目错打成“桃岭”的确存在。
此外,监察局还发现,泾县扶贫局未按财政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流程程序,增加整村推进项目、变更整村推进项目内容,未按程序对这两个项目进行认真审查。
泾县纪委监察局表示,将要求泾县扶贫局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检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