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19岁的刘某与20岁的陶某均为安徽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的服刑人员。不过,两人并没有悔过之心,反而凑在一起商量如何“越狱”。4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刘某、陶某二人因涉嫌脱逃罪(预备)被提起公诉。
刘某与陶某两人都是重刑犯,其中一人此前因“越狱”获刑。出生于安徽砀山的刘某,因犯故意杀人、强奸、脱逃罪被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羁押于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陶某,四川人。2012年4月11日因犯盗窃、故意杀人罪被滁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羁押于安徽省未成年管教所。
两人预谋“越狱”前做了大量工作,前前后后商量了近一个月。检方指控,从2013年9月20日起,在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六监区服刑的刘某、陶某多次在监舍、走廊、车间等处秘密商议如何逃出监管场所,准备使用暴力砸碎会见室玻璃、袭击民警夺取警服、挟持民警等方法,且选定了消防水龙头作为武器。2013年10月14日,陶某与刘某再次在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六监区生产车间商量此事,两人还在一张画好的监管场所草图上演示谋划。值班民警发现后,将两人控制。
目前,两人因涉嫌脱逃罪,分别被羁押于铜陵监狱和阜阳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