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会议认为,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开局平稳。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年度预期目标范围,没有越出上下限,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呈现积极变化,服务业增长势头不减,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不容低估。必须保持定力、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
会议指出,保就业是稳增长的重要目的和惠民生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