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官网刊登的一篇讴歌拆迁工作的文章,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在这篇文章中,浉河区委书记称拆迁工作人员是“最可亲、最可敬、最可爱、最可歌、最可颂的人”。而与此同时,有网友发帖称,在浉河区的这次拆迁中,他家遭到野蛮拆迁,父母还被打倒在地。(4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浉河区委书记的一番表白,足以成为拆迁人员个人或集体嘉奖的依据。拆迁人员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给他们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没什么不可以。问题是,区委书记不是金口玉言,拆迁人员是区委书记心中“最可爱的人”,却未必是市民心中“最可爱的人”。而不被市民群众认可的人,也戴着“最可爱的人”的帽子,只能成为社会舆论调侃和讥讽的料。
“最可爱的人”应该是尊重法律的人,也应该是尊重市民群众的人。可是,这一群被称为“最可爱的人”的人,对拆迁户的行动“野蛮”,既不敬畏法律,更不尊重市民。自称浉河区五星办事处红星社区三组村民陈刚说,2013年12月20日,拆迁人员在未和他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其从家中强行押至拆迁指挥部。他看到拆房子的现场有近百人、两台挖土机在拆屋子。陈刚随后从别人拍的视频里看到自己的父母被穿着城管制服的人打倒在地。
动用强大的拆迁队伍,与一户市民较劲,其他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拆迁人员“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表明的是拆迁人员的强势,如果拆迁是建立在一个假想的程序合法基础上,强制拆迁注定不“可爱”,拆迁人员注定不“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