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14日上午,芜湖市鸠江警方依法对非法运输危险货物、冲撞执勤民警的李某合并处以罚款600元、记18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4月13日晚8时许,芜湖市鸠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五陶路口设卡查处酒后驾车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皖BL9NXX白色客车驾驶员神色慌张。执勤民警王宇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司机竟不服从交警指挥,在驾车冲卡当场撞倒民警王宇后向西逃跑。另一位民警立即驱车拦截,该车司机见无路可逃,将车停在路边束手就擒。
当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客车内装有大量用牛皮纸包着的烟花爆竹,总计30多箱,价值4000余元。司机李某当场不能出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不能提供任何资质证明以及运输手续,该车也没有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
经了解,这些烟花爆竹是李某从无为县严桥镇一家爆竹厂购买的,准备运往鸠江区王拐村一家“丧事一条龙”超市销售。为蒙蔽交警检查,节省运输费用,李某抱着侥幸心理,用自己的车进行运输,最终被芜湖民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