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镇长女儿结婚,竟然引来63名镇、村干部“排队”送礼金;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法庭没有一天是全员到岗的……近日,亳州市纪委实名通报该市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同时还通报了相关处罚情况。
女儿婚宴,镇长驾驶员签单
据介绍,2013年2月13日,利辛县王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沈涛女儿结婚,镇、村干部有63人到沈涛家送贺礼,共计4.16万元,沈涛收下。事后,沈涛先后分两次在镇公务接待定点饭店盛世金典酒店宴请了镇、村干部,其驾驶员、党政办主任分别签单、挂账,沈涛涉嫌贪污受贿,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几个月后,类似案例在谯城区出现。2013年10月30日,谯城区观堂镇孙庄村党支部书记鲁振华女儿结婚,设宴22桌,收受礼金1.7万元,婚礼花费1.2万元。鲁振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9月18日,利辛县盐业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王柳用盐业公司公车送孩子上学,被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一趟旅游,花掉公款3万元
2013年4月,涡阳县实验中学组织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校长王钦利带领43名教职工在金寨县天堂寨旅游景区进行了一天半的旅游,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3.1万元。对此,该县纪委给予王钦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3.1万元旅游费用上缴财政。
该市谯城区法院民三庭工作纪律同样让人惊讶。经查,该庭在2014年春节前后近3个月的上班签到,没有一天是完全签到。今年2月17日下午,该庭甚至无人在岗上班。对此,该院党组给予民三庭庭长锁敬伦行政记过处分,其他干警分别处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2013年9月26日,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党委副书记李运杰,违反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饮用两瓶古井十年陈酿和四瓶啤酒。李运杰因此被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用餐人员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