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男子曾因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知悔改,竟然还敢冒充公安干警,以公安部门要搞形象广告业务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11日,怀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江某独自一人来到怀宁县高河镇某广告公司所在的门面店内,自称是该县民警,需要制作一批公安名片,之后与老板解某熟识起来。
大约一个月后,江某再次来到解某店里,并对解某说县公安局正在搞形象广告更改业务,涉及资金近十万元,但如果要想拿到该笔生意就要先请客送礼。解某信以为真,于是按照江某的要求分多次向其提供现金共计11700元。拿到钱财后,江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签订合同,后来索性将其手机号码换掉。此时,受害人解某便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