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纪委获悉,今年7月前,将对合肥市已出租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进行集中清理,严肃查处“瞒报出租资产、隐匿租赁合同,私分、截留、挪用国有集体资产出租收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资产严重流失”等违纪违法问题。
根据合肥市纪委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资出租必须采取公开招租方式,经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公开招租,还需要在相关网站、新闻媒体上提前公开信息,广泛征集竞投人。出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特殊原因也不得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