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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保障房开始年审 符合条件可“续保”
在保家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保障资格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合肥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注意了!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获悉,4月1日起至5月31日,所有已纳入合肥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内的在保家庭,均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年度审核手续。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继续享受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合肥将按照规定进行腾挪。

此次需要参加年审的,是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两类。

租赁补贴保障家庭须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度审核申报表》等相关表格。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须到所属保障小区保障性住房现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年度审核申报表》、《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等。

高新区、新站区、经开区保障家庭,分别在对应的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年审手续。

各保障性住房在保家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年度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取消保障资格。而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家庭可继续享受201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为合肥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850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而对于收入超过保障房申请标准或已购置住房的家庭,合肥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做好腾退工作。尤其是对个别保障户房屋空置超过6个月,或对保障房实行转租的,房产部门将通过劝说、行政措施直至采取司法途径进行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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