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路边“耀眼”店招 省城向“光污染”说NO
联手治霾,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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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路边“耀眼”店招 省城向“光污染”说NO
徽州大道、宁国路率先拉开整治序幕
毛娴静 记者 宁大龙/文 黄洋洋/图
 

星报讯 烟酒店、银行,在这些店面的外招牌上,你是否曾看到过一些滚动字幕的电子显示屏?其实,这种行为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今天起,徽州大道、宁国路展开新一轮的立面景观整治,对该两条路段上所有的电子条屏、电子闪屏进行统一取消。

昨日上午9:00,在徽州大道与水阳江路交口附近,包河区城管局执法队员正在拆除徽州大道上一家饭店的电子滚动屏。

包河区城管局直属三中队中队长李兴旺介绍,清明前,城管部门对徽州大道路段的违规电子显示屏的店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但还是有一些商家不配合,因此,城管部门正式启动对徽州大道电子显示屏的拆除工作。

“拆除电子显示屏是整治工作的难点,经过前期摸底,仅徽州大道有60、70块违规设计的电子屏。”李兴旺说,此次整治将重点对宁国路、徽州大道违规设置的楼体广告、店招标牌、乱张贴等进行集中清理。

“不仅是徽州大道、宁国路禁止使用电子显示屏,合肥其他街道路面也将禁止使用电子显示屏。”李兴旺介绍说,去年,合肥颁布了《合肥市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在《规定》中,对店招的光源使用有明确规定,如配置夜景光源需采用内透光,不得使用外打灯。招牌不得使用跳闪光源或炫目材料,不得将照明光源指向来车方向,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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