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造林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是一项利于当代、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我国的植树节,因时代的演变,先后作了三次改定。 综合《南方周末》
曾经以清明节为植树节
我国古代在清明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而近代植树节则最早由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发起。19世纪以前,内布拉斯加州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原,树木稀少、土地干燥,大风一起黄沙漫天,人民深受其苦。1872年,美国著名农学家朱利叶斯·斯特林·莫尔顿提议在内布拉斯加州规定植树节,动员人民有计划地植树造林。
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成立不久,就在1912年5月设立了农林部,下设山林司,主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1914年11月又颁布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 。
1915年7月,由中华民国农商部总长周自齐呈大总统府,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经当年7月21日批准后,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当时的北洋政府还正式下令,指定地点选择树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自此我国有了植树节。
开设造林宣传运动周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
民国17年(1928年)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民国18年(1929年)2月9日农矿部又以部令公布《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6条。而国民政府行政院农矿部长易培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民国19年(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及国民政府,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以3月初旬寒气未消,还不适宜栽树之故,特规定植树式仍于3月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行之。并由该部公布《各省各特别市各县造林运动宣传周办大纲》7条,以便全国照办。
孙中山长辞之日定为植树节
1956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全民义务植树节 12年绿化运动”,目标是“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1979年2月,在邓小平提议下,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将孙中山先生与世长辞之日定为我国植树节,也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象征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植树中运动的决议》。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决议指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每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较大,各地适合植树的时间也不相同。因此,许多省市还规定了自己的植树日、植树周、植树月。
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植树
1982年的植树节,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
1984年 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入了法律范畴。
此后,每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日(或者是4月第一个假日期间),在京的国家领导人都要放下手头的事,拿起铁锹、提上水桶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1949年两岸分治后,台湾也遵循了这一传统。2000年台湾首次政党轮替前,历任领导人在植树节当天都会参加植树典礼。蒋经国最常在阳明山公园种树,种的树也最多,都是龙柏。
在树种的选择上,领导人多喜欢种植松柏。松柏不仅四季常青,需要的水量也不大,不像杨树和柳树那样经不起岁月的老化,松柏活得长久,几百年上千年都没问题。
领导人植树的行为,不仅可以起到“绿化祖国”的垂范作用,它也经常被赋予其他政治意义。1971年11月7日,周恩来总理和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在北京市房山县长阳人民公社院内共植柏树5棵,被称为“中柬友谊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