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目前,该市市区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正在进行,合肥市人社局针对参保人员咨询较多的政策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
距领取待遇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
问:哪些人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合肥市人社局:对于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可在到龄当年申报养老待遇之前,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手续,累计缴费补足到满15年。
可以选择陆续缴费,须满15年
问:我已经32岁了,今年参保缴费,要一直缴到60岁吗?
合肥市人社局:政策规定,距领取养老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到龄后可享受养老待遇。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多不超过10%,补缴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你可以从今年开始缴费,按年缴费至60周岁(2042年),合计缴费29年;你也可以选择在2014年至2042年期间陆续缴费,只要累计缴足15年保费。
户籍迁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问: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可以转移城乡居保关系吗?
合肥市人社局:参保人员达到养老待遇领取年龄,跨市、县(区)户籍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由原户籍所在地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