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办公室科员做起,通过自身努力,一步步走上“安全处长”的岗位。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生产处原处长朱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83万余元贿赂款、2.8万元购物卡。3月30日,记者获悉,被告人朱珩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朱珩自1985年8月起一直在合肥市经信委(原合肥市经贸委)工作。在这期间,他利用自己工作之便,先后多次受贿。在合肥市经信委承办或参办洽谈会、对接会时,帮助某广告公司承办了会议布展等业务,收受该广告公司总经理贿赂13万多元;在负责协调某房地产公司高压线迁移时,多次收受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现金及购物卡,并在该公司报销个人费用达16万多元。
此外,朱珩的触角还伸向了供电部门。2003年至2012年间,朱珩利用其对供电部门行使政府职责之便,帮助两家电力公司承接电力工程,并多次帮助他们找相关部门领导解决公司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为感谢朱珩的帮助,两家公司累计送给他现金50多万元。
据统计,被告人朱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与其有业务往来单位负责人贿赂83万余元、购物卡2.8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