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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少女超市被杀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吴贻伙 周献亮
 

星报讯  3月26日,蚌埠市中级法院以送达的方式,就去年8月18日发生在该市禹会区马城镇一超市的“少女被杀案”作出一审宣判(本报曾报道),被告人沈祥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8月18日下午,沈祥涛因感情纠纷,前往蚌埠市马城镇李某工作的某超市,不顾在场民警的警告,持刀连续刺向被害人李某(化名,被害时年仅17岁),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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