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住建厅厅长李明作了关于控制和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情况的报告。据悉,我省将建立推进建筑扬尘防治的奖惩制度,对防治不力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实行约谈。
据李明介绍,省住建厅自今年3月份起,在全省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启动建筑施工扬尘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合肥自今年1月7日起,开展建筑工程、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42个存在问题的项目作出强制停工整改的处理。
据悉,到“十二五”末,将建立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综合体系,到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PM10平均值较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到2015年,全省施工现场外立面防护、围挡、车辆冲洗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建成区适宜清扫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100%达到环保要求。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推进建筑扬尘防治的奖惩制度,对防治不力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实行约谈。并且,将扬尘防治工作列入诚信评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要求省各有关部门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情况列入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和园林城市(县城)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