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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收取就诊卡卡费 医院被查后“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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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收取就诊卡卡费 医院被查后“我行我素”
六安市物价局:将要求六安市人民医院停止“卖卡”行为
李林 记者 李世宏
 

医院为了“创收”,自立项目收费,历时四年,直至2013年被举报至当地工商部门,其违法行为才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可是,记者调查发现,六安市人民医院在缴纳罚款后,仍然继续其违法行为,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只是被当成了一张罚款单。

投诉:医院销售IC就诊卡

去年10月底,霍邱县陈女士向本报反映说,她去六安市人民医院看病,要掏钱买就诊卡,用完之后不能退,她认为很不合理。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六安市人民医院。经走访了解到,2009年1月份开始,六安市人民医院实行IC就诊卡制度,患者首次到医院看病时,需先办理一张类似“电子病历”的就诊卡,用于记录患者的就医环节、贮存患者历史就诊信息等,卡费为1元。该卡不退不补,如果患者丢失此卡,复诊时必须重新购买。

调查:收费并未获得批准

六安市人民医院的这种行为是否违规或违法?记者随后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反映。

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六安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六安市人民医院在2009年1月份与四川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达成了“一卡通”信息化系统合作业务,并签了购销合同。

2009年1月份以来,患者在该院初诊挂号时需要预交数额不等的预交金,挂号人员除递交给患者挂号单和病历簿,还有一张IC就诊卡,该卡不退不补,如果患者丢失了此卡,复诊时必须重新购买。就诊卡每张1元,医院直接从预交金中扣除,患者并不知情。根据实际情况,工商部门认定医院违法所得27790元。

工商部门认为,医院在未获得批准和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向患者收取IC就诊卡费用,经研究,处罚如下: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52000元。

反弹:目前仍在正常销售

3月24日上午,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六安市人民医院的罚没款已经缴纳。

随后,记者从六安市人民医院财务科了解到,医院的就诊卡目前仍在正常销售,但只收取成本价0.7元。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六安市物价部门进行了反映,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六安市人民医院就诊卡的收费行为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虽然只收取成本价,但其行为仍然违法,下一步,六安市物价局将正式发文要求该医院停止此违法行为,并将违法收入退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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