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系统通常充当的是监督者的角色,它们的内部如何自我监督?记者从合肥市纪委了解到,将在合肥市纪检监察系统实施巡查制度。
这也就是说,今后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都将被巡查,而一旦被巡查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涉嫌违纪违法严重问题,将“绝不包庇”。
哪些人将被巡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的人员
根据要求,从今年开始,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都将是巡查对象,具体包括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合肥市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这其实是建立纪检队伍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通过建立‘事先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制约体制,把内部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
查哪些履职尽责、腐败等都将被巡查
记者了解到,这种巡查将涉及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纪检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议事决策程序情况等等。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对纪检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进行巡查,“涉及到纪检监察干部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干部选拔任用权等几大块内容。”
怎么处罚纪检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绝不包庇
有市民担心,这种内部巡查会不会只是个形式?
据介绍,巡查结果将纳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年终目标考核,同时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也透露,对被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涉嫌违纪违法严重问题,合肥市纪委绝不包庇。对于基层的纪检队伍和纪检干部,巡查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