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佳霖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11年的被告人李佳霖,于2010年至2013年间多次伪造房屋所有权证,并以共同投资建造房产、出售房屋或筹集装修款等名义,骗取多人钱款共计1300余万。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