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然而,记者昨日在多家电商平台发现,很多网站为这些“特殊商品”增大范围,有的甚至还规定部分商品想退换货得“未拆封”。
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除外。
然而,记者在多个购物平台发现,除了上述四种不能无理由退货商品外,不少网站自行增加了多种不能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品种。
比如,1号店有10类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贵金属、手表以及计生用品、内衣等均在内。京东商城售后则显示,母婴用品等多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当当网也把婴儿用品和贴身的衣物列为不能退换的“特殊商品”门类中。
不过,在天猫等购物网站上,记者发现,母婴用品、奶粉、孕妇装等商品均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除了“擅自”增加不能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外,有些电商还设置了诸如“退货必须未拆封”等“门槛”。在当当网的“退换货政策”中,食品保健、瑞士手表、汽车用品等这几类必须有质量问题才可退换货。类似的规定也出现在淘宝、京东等网站中,香水、平板电脑、清洁用品等均被要求未拆封,“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不拆封、不试用,怎么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商品呢?怎么知道有没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张先生对这些要求感到无法接受。
律师观点
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唐勇律师认为,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立法具有积极意义,就是针对消费者网购中买到不合适的商品而设置,但商家对无条件退换货设置一些前提条件,显然是与立法宗旨相违背。
对于退换货“未拆封”的要求,唐勇也认为,新消法的规定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而并非商品包装完好。因此,商家要求的“未拆封”条件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