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曾经轰动一时的宿州市协警杀死卖淫女案,近日尘埃落定,被告人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3月19日记者获悉,被告人于某某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于某某原系宿州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协警。2013年5月2日23时许,于某某酒后驾车在宿州火车站附近意欲嫖娼。行至宿怀路格林豪泰宾馆附近时,遇见被害人盛某某(女,殁年43岁)并与其谈话。后盛某某上车,二人因商谈嫖资问题发生争执,于某某用水果刀多次捅刺盛某某颈部、腹部,并用拳头击打盛某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而后,于某某借来一卷透明胶带。对盛某某的头部、手部等处进行捆绑,并将尸体抛入一窨井里。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盛某某系被锐器刺中左颈部致颈总动脉及颈总静脉破裂大失血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