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18日,中共安庆市委出台《关于在干部工作中落实“三严三实”的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干部凡是有以下行为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当言论的;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
3.不信马列信鬼神,看相算命、求神拜佛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应干不干,造成严重后果的;
5.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不敢担当、推诿扯皮,落实任务打折扣,情节严重的;
6.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急功近利、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工作中上报统计数据浮夸“掺水”,个人重大事项虚报瞒报,“三龄两历”弄虚作假的;
8.家庭矛盾突出,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