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没有经营黄金期货的资质,合肥一咨询公司老总竟敢在网上非法炒金,短短4个月,成交金额高达41亿余元。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被告人严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严某,男,33岁,本是一名个体经商户,2011年8月,为了非法牟利,在黄某(在逃)的介绍下,他注册成立了合肥某咨询公司,并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股东黄某以公司名义与湖南某贵金属交易所在安徽的代理商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为交易所的贵金属交易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客户结算佣金的65%作为报酬。
2011年8月~12月间,该公司业务员通过随机打电话或网聊等方式先后招揽了100多名客户,将共计638万余元的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交易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成交金额高达41亿余元。严、黄二人非法获得佣金100万余元,严某从中非法获利约5万余元。
2012年5月,严某得知该交易所出事后,随即出钱给员工结算了工资,并主动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严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