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5月4日,合肥市滨湖新区传销人员围攻袭击执法人员,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本报曾报道)。该案经一审判决后,王某等6人不服,提起上诉。3月18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此案。6名上诉人表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辩称自己是“打酱油”的。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追逐、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13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的有期刑期。一审判决后,王某等6人不服,提起了上诉。
3月18日,案件二审在合肥中院开庭,6名上诉人都说自己不是主犯,在整个事件中扮演了“打酱油”的角色。庭审中,上诉人杨某辩称,案发前,他刚被朋友骗进传销组织,案发当天并未打人,“他们打架,我还去拉架了”;上诉人袁某是一名大学毕业生,2006年毕业后还当过一年志愿者,听说传销是“国家工程”,“我才积极响应的”。
因案情复杂,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