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领导干部所带的班子里有多人涉腐,或者本地区、本部门出现系统性、普遍性腐败问题,“一把手”将被追责,而且这种追责将是终身的,即使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甚至是退休,都不能免责。
记者获悉,《合肥市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正式下发。
下属多人涉腐,“一把手”终身追责
看到班子成员涉腐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好好先生”当不得了!
根据通知规定,本级领导班子多人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或者本地区、本部门出现系统性、普遍性腐败问题,“一把手”将因未管好班子而被追责。
“情节较重的,将给予‘一把手’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通报。
如果领导干部岗位调动或者退休了,是不是就可以不追究责任?NO!追责将是“终身”的。
合肥市将按发生时间确定被追究的责任主体,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除;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追责。
“一把手”未正确履责,将被追责
记者从合肥市纪委了解到,通知设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八条红线”和追责细则。
据介绍,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将由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也就是说,合肥市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于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合肥市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