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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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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药物目录“大一统”
实行“一个目录、比例控制”
冯立中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我省的医生曾经很郁闷,因为他们手上有来自各主管部门下发的六七份药物目录,接诊不同的病人,需要采用不同的目录选用药品。如今,这种现象有望改观。记者昨日获悉,一份由安徽省政府下达的“通吃”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物目录产生,相关的目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正在准备中。

此前,除了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安徽省还有补充药物目录,有城镇医保药物目录(分成甲、乙类)、新农合药物目录,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目录、县级医院药物目录等。制定各种目录的职能机构都采取措施强推自己的目录,规定非目录上的药品不能报销,由此造成医疗机构药物使用品种数量居高不下。

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包含1118种药物的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实行“一个目录、比例控制”的药改新思路,不管是城镇医保病人还是新农合病人,不管是省级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都用同一份基本用药目录,政府只是对不同层级医院使用目录药品比例进行控制。

我省规定,村卫生室必须100%使用目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心卫生院使用的药品中90%以上必须是目录内药物,县级医院使用比例不得低于80%,城市医院也得按规定比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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