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该院2013年度审理消费维权案件45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类案件最多,为27件。并公布了2013年度部分典型案例。
4S店交车晚十天被诉双倍返还定金
去年1月,江先生与某4S店签订了一份《新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江先生向该4S店购买汽车一辆,交车时间为去年2月6日之前。合同签订当日,他向4S店交付了购车定金5000元。
去年2月5日,江先生收到4S店销售员的短信,称将会延迟交车。江先生回复称,准备去其他4S店买车。2月17日,4S店电话通知江先生收车,江先生称自己已重新买车,要求4S店双倍退还定金并解除之前的购车合同。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4S店同意支付江先生双倍定金1万元。 王鹏 叶蔓 记者 马冰璐
阳台与样板房不符三业主被开发商忽悠
去年初,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某小区交房后,三户业主发现房屋阳台系砖混水泥墙体,并非买房时向其展示的样板房的钢铁观景护栏阳台,同时,开发商交房后,三户业主并未按期取得房产证。因此,三户业主分别诉至法院维权。
法院经审理对三户业主要求对其所购房屋的阳台予以改造的诉请不予支持,但判决该公司应承担延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王鹏 叶蔓 记者 马冰璐
购物划伤脚商场要担责
2012年9月,龚小姐(化名)与朋友一起到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某购物中心逛街。购物期间,她的右脚被商场内通道地面上一裸露的铁片划伤,当即血流不止。
后被送至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期间该购物中心补偿她2万元,并预付了部分医药费。她出院后,双方就医药费、误工费等协商未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购物中心再补偿龚小姐3000元。 王鹏 叶蔓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