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旅游——这个在个人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的无形商品,如何在出行前鉴别品质的高低,仿佛依然有些难办。“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黑一日游”等现象依旧存在。面对这些陷阱,如何避免?3·15来临前夕,本期旅游周刊搜寻了系列相关案例帮您见招拆招。
A 信息有虚假选择要慎重
案例来源:京华时报
案例:张大爷和老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豪华团”,报名时价格仅2000多元的行程中写着“双飞”、“全五星住宿”等字眼,结果老两口一趟走下来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回程时说飞机票预订不上,只能火车硬卧,住宿除了两晚五星级酒店外,其余均是三星或四星,团餐也莫名其妙地从“八菜一汤”直接降级成了“五菜一汤”,“舒心之旅”彻底泡汤。
支招:其实挑选旅游产品就跟买东西一样,首先得先看品牌,没听说过的小旅行社一定不要报。像张大爷老两口这样的问题,其实在出行前就有办法识破,比如虽然在行程单上写得很好,但作为游客不能轻信,多看几家其他大旅行社同等条件线路的报价,如果人家都是在三四千元左右,那么这个2000多元的团就一定有问题,因为连最起码的机票、酒店成本都不够,所以只能靠降低服务标准或是其他一些手段来凑合了,这时吃苦受罪的便是游客。
编者手记:买东西,货比三家不会有错!选择旅行社时不能只看一家信息,要进行对比选择。同时,要注意广告里面的东西一般不会全盘真实,要冷静分析。
B “强制购物”如何应对
案例来源:南都网
案例:北京小伙孙良报团去贵州,本来抱着大好的心情准备游乐一番,没想到,到了景点之后,最多的活动就是被导游安排到处购物,真正的旅行观光最后只占行程一小部分。期间,孙良被要求参加一个自费的游乐项目。
支招:若想避免被强制购物,首先是不要报低价团,其次在签合同时,写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即使真要买,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有效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如商家拒绝或拖延开具发票,就更要谨慎了。
编者手记:《旅游法》明确禁止强制性购物或强制参加自费项目。但想要这样的情况完全杜绝,还需广大旅行朋友们在报团旅行之前先了解相关信息,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签合同时做到心中有数。
C 被“甩”不要慌
案例来源:新华网
案例: 云南李先生等6名离退休干部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欧洲12日游,出发前与之签订了协议,交清了全部团款。之后该旅行社将此6人转给另一家旅行社,该旅行社只收到这6名游客参团出游,但没收到游客所交的团款,并几经催要团款未果。于是,在组织游客欧洲旅游回来后,既不发还6人的护照,还索要了1人的离休证、3人的退休证,以此为条件迫使付清团款,此事拖了60多天。严重影响了6位老人对相关证件的使用,特别是给其中一位81岁离休干部的看病、治疗带来很大不便。
支招:旅行社和中间人的经济纠纷与游客没有关系,旅行社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影响耽误游客的旅行,乘客在旅游的时候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看清合同内容。同时,还要注意关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一旦发生旅行社甩客的现象,立刻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就近到旅游局质监所举报;如果途中与旅行社发生冲突,留好证据回来后再举报。
编者手记:当然,除了无故权益被侵害,游客自己时间安排不合理也有可能给导游或者旅行社以“甩客”的借口,所以,在了解维权知识的同时,也要注意报团旅行时尽量跟团走,不要无故离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