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老赖假借离婚之名企图规避执行义务,自以为手段高明,结果还是难逃法官慧眼。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曹某和李某均是枞阳人,两人是发小,关系一直很好。曹某从事瓷砖销售,李某因承接工程经常在曹某店里赊购瓷砖。2011年6月8日,曹某和李某进行对账,李某共欠曹某货款51900元,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曹某出具了51900元的借据。后经多次催讨,李某均拒绝给付,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
2013年6月5日,曹某将李某诉诸枞阳县法院。一审判令李某偿还曹某货款51900元。法院判决后,李某仍不履行应尽义务。2013年12月17日,曹某依法向枞阳县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对李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搜索,查询结果显示,虽然李某名下并无任何财产,但李某的妻子王某名下却拥有多处房产,且在银行有存款。
今年3月初,承办法官安排人员前往银行依法扣划51900元。3月11日,消失不见的李某现身法院,拿出离婚证,表示已和王某离婚,法院不能对王某的财产进行处理。承办法官发现离婚证的登记时间是2011年7月,发生在2011年6月债务产生之后,李某假离婚意图昭然若揭。
法官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警告,李某终于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