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宝典6
2014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维权宝典6
聚焦银行收费
陈丹 张雯萍 记者 邹传科
 

在实体经济低迷的时候,银行却在“闷声发大财”。同时,银行业的“暴利”问题被广泛关注,各种针对银行高收费、乱收费现象的质疑声更是不绝于耳。看看下面这两个案例,你有没有“中枪”?

A 跨行转账失败手续费不退?专家称收不收费应看银行是否提供了合格服务

案例来源:现代快报

案例:张先生称:“前不久,我用网银给一个朋友跨行转账一万元,被扣除手续费35元。一天后,朋友打电话说款项并未到账,我查了一下,这笔钱又回到了我的卡中,但35元的手续费并未返还。我和朋友核对了银行卡信息后,第二次转款成功,又被扣除了35元的手续费,我认为手续费重复收取,应该属于乱收费行为吧。”

专家分析: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是国际惯例,收不收费不是看结果,而是看银行是否提供了合格的服务。

“如果是客户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银行是可以收费的。但如果是因为银行的交易系统问题、技术故障、服务存在问题导致转账不成功,则不应该收费。”

此外,还有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银行在转账不成功的情况下收取转账费用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客户转账交纳转账费用,就应该得到相应服务的价值,转账不成功时,是不应该扣除相应服务费用的。银行此举也不符合《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

记者手记:对于跨行转账失败而产生的手续费,有银行甚至还提示:“非我行原因造成的退汇,系统将无法返还手续费”。记者了解到,碰上这种事的客户并不在少数,有市民认为这一收费不合理,“凭啥转账不成功还要收费?这是霸王条款!”“收钱办事天经地义,可收钱没办成事,怎么也说不过去。”

B 信用卡未激活还被扣年费

案例来源:广州日报

案例:明明信用卡并未激活,更未有任何消费,居然还被扣除200元的年费,这是家住广州番禺的林先生(化名)最近的遭遇。林先生向记者介绍,自己曾办理过一张某国有银行的信用卡,有效期至2013年11月。由于对开卡银行的服务不太满意,在有效期满的前几个月就停用了这张信用卡。据了解,该信用卡期满时,里面尚有余额3.66元。

银行卡有效期满后,他又收到了该行寄送的新卡,但是他并未激活新卡,也没有使用该新卡进行任何消费。“我觉得我不开通,就已经说明我不打算继续使用了,没想到去年12月份,我又接到了银行发来的信用卡对账单,显示已扣取我的信用卡2013年年费200元。我当时就觉得很气愤。”林先生表示。

同时,林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信用卡对账单,账单显示,在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之间,扣除原本信用卡余额3.66元,“本期全部应还款额”该项中为196.34元。

专家分析: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庆元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信用卡有效期满后,林先生以不激活新卡方式表示不再使用该信用卡,同时也没有再享受过该行提供的任何服务,双方之间的信用卡服务合同关系应于2013年11月期满终止,至此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该行自信用卡有效期满后无权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的费用。但该行单方加收了委托人的信用卡年费,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作为消费者林先生的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对于不打算再使用的信用卡在到期前及时销户折断,以免自己的信用卡被“偷偷”扣钱,让未激活的“睡眠卡”产生“莫名其妙”的欠费。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