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商品经济摸索,到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走了不短的一段路。如何才能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全国政协委员、进入胡润富豪榜的安徽本土富豪余渐富有自己的看法。
在余渐富看来,政府干涉太多、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契约自由保护不够、财产权保障不强、违法行为严重等,都极大阻碍了市场活力的释放。
“就拿市场主体来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机会不公平,很多行业将民营企业限制在‘玻璃门’之外;即使处于相同行业,国有企业明显具有资源优势、政策优势,无法实现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优胜劣汰,而国有企业受保护,未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余渐富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靠法治。他认为,崇尚自由、竞争、公平、有序,权利本位与市场经济无法共存,应贯彻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和“对国家法不允许即为禁止”、“对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观念。
政府应转变职能,树立服务意识,贯彻法治理念,依法管理与服务。还应建立权力清单,限制权力的边界,以防影响市场主体活动。同时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签署合同时,应同等承担责任义务,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规则,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余渐富表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亦要严格贯彻法治精神,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