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收受好处费,利用职务之便,将“挂户代建”改为世居人口安置;多次帮助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纳入安置范围。昨日,原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委督查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戚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出庭受审。
帮忙改户口,收受1.5万
戚某,男,59岁,案发前,担任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工委督查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下半年,时任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兼任高新区征地拆迁复建安置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的他负责三新家园、双墩村等小区居民的安置工作。
他利用职务之便,受三新家园居民岳某所托,帮该户(户下5人)由“挂户代建”改为按世居人口安置,并为此于当年下半年和2008年5月分别收受岳某5000元和1万元现金。
谎报事故,收受2万
2007年下半年,戚某担任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高新区合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处理工作,以保障正常施工建设。
据了解,施工建设期间,曾发生了伤亡事故,受高新区段项目负责人闫某所托,戚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此次事故上报为“意外事故”,从而成功帮其解决了此事,并为此收受对方给予的2万元现金。
接受请托,审批“睁只眼闭只眼”
2006年下半年,戚某时任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新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当时,新农村办公室负责油墩、桃园、南新庄三个社区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审核辖区各村上报拆迁安置人口和对安置人口进行预留住宅面积。
期间,戚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将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刘某等人纳入安置范围。同时,他还为刘某办理预留面积确认表,使得对方非法获得90㎡安置房(经评估价值25.02万元)。
对此,戚某当庭表示,当时对方找到他,他不敢帮忙,于是让对方找村干部,并承诺审批时,他会“睁只眼闭只眼”。
据了解,期间,他还曾收受过南新庄居民骆某4000元购物卡,并收受南新庄社居委书记倪某1万元现金。
公诉机关认为,戚某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戚某当庭表示认罪。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