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10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和平来到该市政府效能办办理公务。与以往不同的是,他这次既没有配司机也没有坐车,而是自己骑自行车前往。据悉,此举标志着宿州中院正式启动公车改革新举措,法院工作人员到市里较近的单位公干,将不再乘坐公务警车,而改为骑自行车。
据介绍,宿州中院结合该单位的实际,率先对公车使用改革进行新的探索。今年2月25日起,多部崭新的自行车开始启用。从此,法院工作人员到法院附近的地点办理公务的,将不再指派公务警车,而是改为低碳环保的自行车办理公务。
为了规范自行车使用,建立公务自行车使用的长效机制,该院制定了公务自行车管理详细规定。公务自行车的使用范围:前往市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老干部局等部门办理公务的,今后将不再派公务汽车,由各部门人员骑自行车前往(雨雪天气除外)。同时建立了骑车使用、登记、管理、损毁、维修等制度,确保公务自行车高效有序运行。
据了解,该院的此项公务车辆用车改革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和支持,自觉带头执行这次公车使用改革,树立人民法官清正廉明良好形象。自公车改革以来,先后有多名干警愉快地骑车就近办理公务。
3月10日,宿州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和平首次骑车到市政府效能办办理公务。平常需要派车的,这次按照规定只能骑车前往,但是他并没有怨言,反而很高兴地说:“骑自行车办公不仅没有感觉‘丢人’,更多的是自信和责任,还低碳、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