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决不允许执法犯法 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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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3年回顾

【职务犯罪】

查办涉嫌犯罪省部级干部8人

2013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明察暗访】

对10省90个检察院明察暗访

加大检务督察力度,2013年组织开展对10个省90个检察院的明察暗访,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环境安全】

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1290人

高度重视环境安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定罪标准,加大处罚力度。起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20969人,在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90人。探索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资源的监管职责。

【刑讯逼供】

纠正刑讯逼供等案72370件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关于2014年检察工作的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说,一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四是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五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六是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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