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村文书,他不仅冒充多位村民套取低保金,还伙同乡民政办主任,冒充村里外出打工者,以对方的危房骗取危房改造金。3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已审结,二人均因贪污罪获刑。
被告人王某,50岁,肥东县人,2009年12月起任肥东县众兴乡便民利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民政办主任;被告人张某,40岁,2008年起任该乡大高村文书。
2012年,在该村上报危房改造农民的名单时,张某找到分工在大高村的王某,称其家庭负担比较重,请王某给他想想办法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
王某答应帮忙,让张某上报一名危房改造农户的名单给他。此时,张某想到村里的吴某一直在外打工,家里房子属于危房,便以吴某的名义申报。
这些背后的事,王某是知道的。不过,他仍然接受了张某所提供的关于吴某的身份资料,并在申报过程中给予帮助,致使吴某户在没有被验收的情况下通过审批。
其实这并不是张某首次冒充村民。从2009年上半年至2012年5月,张某先后以肥东县众兴乡大高村村民司某、汤某、徐某名义虚报并套取了低保金共计8867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各自利用其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遂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1个月,缓刑21个月,以贪污罪判处王某16个月,缓刑16个月。
宣判后,王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
经合肥中院审理后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相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