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6月23日深夜,程某和万某在黄山市祁门县一处店铺卸载甲醇时,不慎将甲醇喷洒到地面插座上,导致电线短路起火,程某瞬间变成“火球”从店内飞奔逃出,但还是被大火烧伤,而万某则从后墙通风口逃离现场,此次火灾造成近14万元损失。
警方经调查作出决定,主要负责人程某和万某,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过失引起火灾,分别被处16日拘留。因程某当时被烧伤送至医院治疗不能立即执行,为此,消防大队两次为其申请了延期处罚。3月4日,经过八个月的治疗已康复的男子程某,被警方处16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