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从省统计局获悉,2013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23114元,比湖南少300元,在中部地区位居第2位。六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河南外,农民人均纯收入除江西外,其余各省增速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上看,2013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继续保持在中部六省的领先地位,但经济发展水平仍偏低。”省统计局业内人士坦言,我省人均GDP不高,2013年为31684元,仅为全国平均的75.6%,低于湖北、湖南、山西等省,距中部崛起目标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