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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抚恤 和生活补助标准需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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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失独困难老人 至少发600元/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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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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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侯露:
应给失独困难老人 至少发600元/月补贴

特派记者 祝亮 李皖婷 俞宝强 沈娟娟 文/图
 

星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侯露接受星报记者采访时称,将在两会上呼吁国家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政策。

侯露表示,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国少生了4亿多人,形成了一大批独生子女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她建议,我国应实行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600元的护理补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死亡的,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0元的丧葬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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