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张敬元 记者 张发平) 因唱歌买单发生纠纷,KTV工作人员报警。面对民警处警,张某、李某夫妇二人酒后滋事,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办案。2月28日,巢湖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2013年9月29日22时45分,巢湖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巢湖市音乐频道KTV有客人不买单,民警杨飞等人前去处警。在KTV三楼,女子李某推搡办案民警,并打了民警杨飞一巴掌。因误以为民警杨飞打了自己的老婆,张某在朝阳派出所拒绝配合民警办案,并在杨飞的腹部踹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