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2月21日起,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此前已经怀孕但未生育、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补办《生育服务证》。
自国家发布“单独两孩”政策后,有人提出了“地方细则出台前,抢先怀孕怎么算”的问题。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规定,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对象为:双方或一方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自2月21日起,北京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以在女方(若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在北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