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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城买楼,双方须20日内完成网签
若不完成则恢复为可售状态
李晓 李潇莹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合肥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管理的通知》,规定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必须在20日内完成。

通知规定,网签合同需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交易双方根据网签系统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合同,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同时,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已签约”状态。交易双方应在签约20日内网签备案单,否则该套房在网签系统中恢复为可售状态。

开发企业应在签约30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产权监理处申请合同备案;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合同备案手续,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备案”状态。经备案的合同和备案单作为办理产权登记、公积金手续和银行按揭的有效凭证。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时,应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流程办理。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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