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私家车主栗某开车载人,被合肥市运管处以涉嫌非法营运罚款3万元。接受处罚后,栗某不服,坚称自己是献“爱心”,并请来“乘客”出庭作证(本报曾报道)。
昨日,二审法院做出判决,认定栗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其称载客系爱心行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