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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政策暂未调整 申贷人须占产权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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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政策暂未调整 申贷人须占产权50%以上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虽然春节过后昆明提高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但是合肥有关政策暂时不变,二套房贷款首付仍为60%,且申请贷款人必须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率不少于50%。

目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对申请人的条件方面,必须是夫妻双方无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率不少于50%。

在贷款额度方面,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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