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通过“自愿连锁经营业”、“资本运作”、“五级三阶制”的模式,三个庐江农民许某、荣某、倪某,建立级别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及高级经理(老总)的传销组织,以上线管理下线的运营模式非法敛财,获利5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合肥中院近日审结此案,三名传销“老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10万至5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