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得注意了,如果你没有领取或者张贴环保标志,从今年2月1日起可能会被责令改正甚至罚款;7月1日后,一旦你闯入限制或者禁止通行区域,也会被罚款。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不领不贴环保标志将被罚
办法规定,合肥市将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其中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摩托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前方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合肥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新购置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轻型汽油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免于排气污染检测。
如果你的车是外地转入合肥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新车注册排放标准,并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
私家车主不领或不贴环保标志,都将被处罚。因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一环内黄标车24小时禁行
按照合肥市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合肥一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及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
“我们设置了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标志自动识别系统,在一环路以内有18个电子眼。”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车辆经过,系统会拍照并对车牌进行识别,一旦黄标车闯入将被监控,违规信息也会直接传输到公安交管部门。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驶出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区域,并处以一百元罚款。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个罚款将有三个月的缓冲期,“到10月1日,如果没领取或者没张贴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