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记者25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湖南省检察机关根据前期调查情况,依法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左慧玲等5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破坏选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据了解,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527名,从93名代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76名省人大代表。会议期间,部分候选人为当选省人大代表送钱拉票,造成对代表选举工作的严重破坏。
从2013年2月开始,就有群众陆续向中央有关部门、湖南省委及相关部门举报,引起了湖南省委的高度重视。2013年4月,湖南省委成立由湖南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衡阳破坏选举案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纪委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赴衡阳市开展全面调查,基本查清案件事实:衡阳破坏选举案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决定将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经湖南省纪委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立案调查;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