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年终奖“大秤分金”令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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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年终奖“大秤分金”令人不安

□毕晓哲
 

1月21日,河南柘城,某地产全体员工召开“2013年度硕果分享大会”。现场发放工资、奖金总额共达1100万元,有的员工最多发200万元,直接用麻袋装现金。抽奖奖品包括30部iPhone5s、5台42寸液晶电视、2部手提电脑、3台空调及电动车、电冰箱、相机等大奖。(1月23日大洋网)

年终岁尾,年终奖发什么、发多少,无一例外会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此前的1月14日,四川凉山州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召开2013年分红大会,分红金额达1311.5万元。现场,重达312斤的人民币现金一捆捆整齐地放在台上,340余户入股村民排队领钱,最多的一户领到了30万元,最少的也有近万元。这一农村村民集体分红事件和上述房企分红事件相比,网民却多持“赞”的态度。村民集体经营得好,受益者就是广大村民,这些“分红”是村集体经济充分发展和村民集体出力的结果,“多劳多得”,符合社会经济分配原理,也真正体现了财富分配的社会价值。

但多数网民看到一些房企也搞“堆钱墙”式年终“集体分红”时,却大感不爽。并不是说一些房企的利润不是劳动所得,而是这些所谓的“劳动所得”的含金量太低,这些“劳动所得”并没有多少创新的和科技的含量,也没有正常市场的竞争因素,这些巨额利润,不过是建立在多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畸形价格的基础上。一些房地产商“种下萝卜,产出人参”,房企大把捞钱到“手抽筋”,与正常的生产经营致富不可同日而语。

有一些企业,他们“分红”掉的是层层“炒作”出来的“利润”,吃的是政策保护之下的巨额“利差”,分走的是广大购房者原本不必付出的血汗钱,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所以,这类带有“虚拟”色彩的房地产企业越是红火,员工“分红”额度越高,对于实体经济的打击越大。某种意义上,这些房地产企业越是“土豪式”分红,对社会公平挫伤得越重,不能不让人深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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