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企业“揽活”多次受贿,与单位代理律师达成协议,私自分得30%诉讼款作为提成,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某某因涉嫌受贿316.38万元被检方起诉。记者昨日获悉,合肥中院今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被告丁某某曾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5年至2012年期间,丁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安徽森海园林公司董事长谢某某、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某某财物,共计316.38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16.3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