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指纹与DNA信息类似,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和排他性。有专家提出,指纹识别技术的应用将越来越普遍,比如有些电脑就使用指纹锁,只有主人刷指纹才能开机。今后,指纹识别技术还有可能应用在银行卡等其他领域。因此,指纹信息外露,就意味着将身份信息外露,如同将身份证借给他人。然而,通过数周调查,星报记者发现,很多人尚无看好自己双手的意识,而随之而来的侵权也在悄悄进行。
1 “偷”你的指纹
“每个指纹都有几个独一无二的特征点,指纹千差万别,即使DNA鉴定都无法区分的双胞胎,也可以通过指纹来区分。”安徽省法医学会秘书长刘德友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在全世界的刑事侦查、司法审判中,指纹一直受到倚重,由此也意味着避免指纹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是何等重要。”
对于刘德友的说法,家住皖北的赵燕琳深有感受。
2013年5月23日,赵燕琳居住地的一处小区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仅被盗现金就达58万元。警方经现场勘查,发现了两枚外来嫌疑指纹,而指纹的主人正是赵燕琳。
经进一步查证,房主是一家公司的老总,赵燕琳原是公司的员工,因与老总有过激烈争执,于事发一个月前离职。由此,警方推断出赵燕琳似乎存在谋财、报复的作案动机。赵燕琳一再辩驳,但仍被警方“请”去。好在一周之后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原来,公司曾要求全体员工打指纹卡上下班,其中一名员工刘某对老总的家财垂涎已久,恰恰其与赵燕琳也有过节,遂利用负责指纹系统的便利,提取了赵燕琳指纹,做成硅胶“指纹套”,然后去老总家行窃,并故意留下赵燕琳的指纹,企图嫁祸于人。
2 利用你的指纹
“现实生活中,摁指纹的情况很多。很多人认为摁个指纹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连租房协议上都摁上指纹。其实,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摁指纹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一名资深法官指出,往往不经意的一摁,就可能为自己带来无尽烦恼。
2013年7月13日,李安琪突然收到法院送来的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称其曾向朱某借款10万元,逾期半年一直未还。
“这不是见鬼吗?我根本就没有向他借过钱!”当李安琪满怀疑惑、心急火燎地来到法院,却发现名字确实像是她自己签的。更不可思议的是,手印中的指纹与李安琪的完全一致。
李安琪通过一番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事情的缘由。她曾与朱某合伙经商,她负责向客户提供收据。一次客户送货来时,因她急需外出,遂在白纸上签名捺手印后让朱某清点完货物,填上具体内容交给客户。可朱某却并没有交给客户,而是将之改成了借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省高院民一庭法官指出,在朱某已经就自己索款主张提供借条加以证明的情况下,李安琪要想使自己的抗辩得到法院的认可,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只是猜想或推测,尤其是不能举证或虽有证据但无法足以推翻朱某所诉,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3 复制你的指纹
“随着指纹识别技术的发展,指纹被越来越多地用于生活领域,而许多人却并没有对此引起重视,甚至根本不设防。”安徽省法医学会秘书长刘德友表示:“指纹信息被广泛采用后,事情已没那么简单。更何况网络上流传有一系列指纹套产品,往往能以假乱真。”
日前,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指纹膜”和“指纹套”等字样,竟然发现近万条类似信息。不仅如此,网上还有相关制作教程。按照教程所述,自己制作一个“指纹膜”的成本不到10元钱。
根据网上联系方式,记者与一个商家取得联系。据商家介绍,只要支付50元钱就可以购买一整套制作“指纹膜”的原材料,一套原材料可以做八九个指纹膜。如果担心自己做不好,也可将自己的指纹拓印在橡皮泥等物体上寄给他们。
当记者提出,自己没有时间去找橡皮泥之类的东西,而且单位指纹机不是激光指纹考勤机时。对方声称电容式指纹机和生物智能指纹机结构很复杂,但记者只需要将自己在单位打卡机上留下的指纹信息拷贝给他们,或是将指纹模型寄给他们才能制作成功。不过时间有点长,费用要贵点,一般要500元左右。
对于需不需要本人提供什么证明才给制作“指纹膜”的问题,对方很干脆地表示:“没那么复杂,只要把钱汇过来就行了。”
4 保护你的指纹
“现在指纹打卡机卖得最火,大多数单位都用指纹打卡机。”在合肥市三孝口附近的一家数码城里,一名卖指纹打卡机的商家热情地向记者介绍着指纹打卡机的好处:“用密码打卡考勤,很多人可以代打,用这个就没办法作弊了。”
当记者提出如果有人用“指纹膜”作弊该怎样防范时,这名商家一脸无奈地表示没有办法。
对于单位使用指纹打卡机考勤的问题,在记者随机采访过程中,很多人表示无所谓。
“单位规定的,我们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再说单位的考勤制度,我们也没法反对。”在省城某私营企业上班的秦晓刚认为如果员工拒绝的话,单位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鉴于指纹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只有公安、司法机关为办案之需才有权强制采取。公司之类的用人单位要求采集劳动者指纹时,如果劳动者感到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完全可以拒绝。”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采峰指出:“公司不具有指纹信息采集的法定资格。有关指纹信息采集规定,我国目前只有公安部将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明确限定在:经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等八种情形。而且公安机关的目的仅仅是‘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提供证据,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而公司既不是相应的采集主体,也不是出于相应目的,公司员工更不属于相应对象。同时,公司采集指纹也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