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0年时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家具店老板、学校承建商等人财物共计24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庐江法院获悉,原庐江县职成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夏惠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夏惠星,庐江人。2002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庐江县裴岗中学校长,2012年9月任庐江县职成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2004年至2010年,庐江县城西家具店经营人曾某,先后七次共计送给夏惠星6.4万元,夏惠星均予以收受。2007年至2008年,庐江县庐城镇人胡某,先后两次共计送给被告人夏惠星1万元,夏惠星均予以收受。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3年期间,他接受曾某、胡某等人钱物共计24.6万元。
此外,夏惠星在庐江县审计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期间,害怕问题暴露被查处,向曾某等人退还赃款共计11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夏惠星的亲属代为退还了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