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阜南县教育局为响应县委县政府“送温暖、献爱心”的号召,要求不同级别教职员工按不同标准“捐款”。“既然是捐钱,就应该自愿,哪有强行要求的?”部分老师对此表示难以理解。
陈老师是阜南县某中学的体育老师,中级职称。陈老师表示,虽然献爱心是好事,但是下文件直接要求捐款还是让人感觉“不太舒服”。
“捐出去的钱到哪里去了?干什么用了?用在谁身上?反正在学校里没人告诉我们,也没见到公示什么的。”该县另一名张姓老师一边抱怨,一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阜南县教育局下发的通知。
该通知称,为落实好县委办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要求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都要捐款,捐款标准为县处级干部(高级职称)每人不少于20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每人不少于1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不少于50元。
记者赶到阜南县教育局,该局纪委书记刘学文正是教育系统捐助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他表示教育局这个文件是根据县里文件来的。
随后,记者从阜南县委宣传部试图查阅县委办下发的通知,“的确是县里发文件要求捐款的,采取下文件的方式,也是由于县里财政紧张,民政救助这一块只能从社会募集。”该县宣传部朱科长如此告诉记者,但始终没有提供县里下发的文件。